界首:法官执行助维权 伤残民工拿到钱

时间:2020-01-02 08:45:46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19年12月31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伤残农民工拿到了赔偿款。

  被告张某是建筑工程包工头,他招揽当地农民工为十里八村的村民修房建屋,原告李某是被告张某雇佣的农民工。2019年2月2日上午9时许,原告李某在被告张某承揽的楼房施工中从高处坠落摔伤。原告受伤后入院接受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都是由被告所支付。经鉴定,原告伤情被评定为七级伤残。之后,原、被告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13.68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张某依然不予履行义务。

  12月31日,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地耐心劝导,使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悖理行为,他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李某赔偿款12万元,申请人李某自动放弃了余款和案件受理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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