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快速腾退有力度 维护权益获称赞

时间:2020-01-02 08:59:40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腾退一套位于舒城县某农贸市场的门面房,顺利将房屋交付买受人,获得当事人的称赞。

  2013年9月6日,陈某、袁某因需资金与谭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陈某、袁某向谭某借款479000元,月利率2%。丁某、查某与谭某签订了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共同所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并约定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陈某、袁某未按约支付本金及利息,谭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袁某返还谭某谭捷借款479000元,并自2013年9月6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付清时止;丁某、查某以其抵押房产价值优先清偿陈某、袁某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抵押房屋被吴某竞得。但丁某、查某一直拒不迁出。2019年12月23日下午,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出动三辆警车,组织近20余位干警,分组有序开展腾退工作。经过近3小时的努力,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竞买人。竞买人吴某对法院的高效腾退工作连连称赞,并表示感谢。(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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