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时间:2020-01-03 08:22:0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0年1月2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行,促使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义务,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于2015年10月1日登记结婚,次年底婚生子出生。婚后,原、被告由于感情出现危机,经常发生争吵、打骂,双方因无法再继续生活,引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王某(女方)抚养,被告杨某支付抚养费7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杨某人间蒸发,不知所踪,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2020年1月2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杨某已从外地归来,便驱车前往其家中找到了杨某。考虑该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决定放弃强制执行措施,采取柔性执行方式处理该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杨某指出:“父爱与母爱对未成年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希望双方能从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能够在原有离婚判决书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探望及抚养费问题,为婚生子营造融洽、和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一番春风化雨、耐心开导终于打开了杨某的心结,他表示不能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当日上午,他足额缴纳了案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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