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推诿逃避执行 送上新年“第一拘”

时间:2020-01-06 16:38:24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月2日是2020年的第一个工作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一早就投入了繁忙有序的工作中。当天上午,被执行人门某被拘传至法院,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诿、逃避执行,法官将新年“第一拘”送给了她。

  据了解,门某也是2020年铜陵首位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2012年,门某因生意缺乏资金为由陆续向杨某借款,至2014年底,共借款86.5万元,借款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向铜官区法院提起诉讼。案经铜官区法院一审、铜陵中院二审,最终调解确认门某于2019年9月1日前偿还借款人杨某借款本金75.5万元及利息;如门某未在还款期限内归还,从逾期之日起应偿还杨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门某不但不归还借款,还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依职权将其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官又根据杨某提供的财产线索依法调取门某在中国银行等九家国有银行的交易流水,在国元证券的股票、理财产品清单等,发现门某异常转款近百万余元。2020年1月2日,法官将门某拘传至法院,督促其还款,门某始终坚称自己正在筹资,年底还清,法官向其询问异常转款情况,其辩称是帮助他人“走账”。经多次沟通,门某依然无动于衷,找各种借口推诿、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并向其送达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书。对门某送医体检符合送拘条件后,即送至铜陵市拘留所予以拘留。(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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