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限高”影响经营 主动要求履行还款

时间:2020-01-16 08:50:33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1月13日,被执行人陈某妻子一次性当场支付程某某现金20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程某某申请执行张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标的额29万余元。1月7日立案后,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网络查控并冻结了其名下的相关银行账户,但存款合计只有几百元。

  1月10日,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为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严肃的告知其拒不执行的后果,经过十几分钟的沟通,陈某很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原来陈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说:“王法官,我被限制高消费令后肯定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失信了谁还敢跟我做生意啊。我让我妻子周一到法院和申请人程某某协商,我们愿意主动履行。”

  1月13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居中进行调解,陈某的妻子张某一次性当场支付程某某现金20万元,并达成和解,承诺3月31日之前支付完利息九万余元。

  本案标的额29万余元,立案至结案仅用时六天。时值年关,申请人程某某拿到案款,欣慰感激可以过个安稳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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