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开店不还钱 执行不手软

时间:2020-01-19 09:28:17 稿源: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1月17日凌晨5点半,天上还飘着小雪,淮南市潘集区法院“江淮风暴”执行行动的执行干警就已经出发,奔赴各个执行现场了。

  早上8点,潘集法院第二执行小组已经成功拘传两名被执行人后,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经营的鸡汤店。

  被执行人杨某在2014年以其有事急需用钱为由,从申请人朱某处借款500000元,月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给付,约定2015年10月7日归还本息,并给原告书写一份借条。借款到期后,杨某却分文未还,2015年11月份,朱某诉至潘集法院。经法院调解,双发达成还款协议,杨某分期偿还朱某本金、利息、律师费共计61万余元,直至付清,但杨某一直未履行该还款协议,朱某遂向潘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多种措施查询其名下财产均没有收获,期间杨某陆续还了2万余元,但绝大部分执行款仍未能执行到位。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再次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

  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经营一家鸡汤店,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但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遂将其拘传至法院。

  到法院后,被执行人杨某依旧表示没有能力还款,法院于是对其处于拘留15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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