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诉前保全速办理 日后执行奠基础

时间:2020-01-20 08:20:54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月14日,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快速办结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1月12日,家住湖北省英山县的余某驾驶轿车与韩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车辆受损,韩某欲诉至法院,考虑到余某系外地人,且车辆未投保等情形,14日,韩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以保障该案的后续执行。

  立案后,该院立即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赴交警队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法院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扣押尚暂扣在事故中心的余某的轿车,并交由申请人妥善保管。此举也为日后该案的有效执行打下坚实基础。(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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