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时间:2020-01-20 16:23:57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1月15日,固镇法院的执行员通过从情、理、法多角度对被执行人崔某及其家人的做思想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崔某一次性将22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本案中,申请人徐某之子徐某新与被执行人崔某之子崔某辉系高中同学,且同在一个宿舍。徐某新和崔某辉均被固镇某中学录取。该学校开学时组织新生进行军训,2018年8月25日早上六点多,噩耗传来,徐某新在宿舍被崔某辉杀害。后经司法鉴定崔某辉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已生效的判决文书,在这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徐某50.6万余元。崔某辉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担负起法律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其父母崔某和严某英一直未予履行,申请人遂向上固镇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崔某辉在医院治疗期间自杀,考虑到双方都失去了孩子,解开双方的心结只能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矛盾,遂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但是双方当事人都很难面对丧子之痛,导致多次劝说都无功而返。

  1月15日,执行员通过电话联系,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崔某耐心的解释了执行的法律依据以及拒不执行的后果。同时也告知申请人徐某被执行人崔某也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希望双方都能够各退一步。在执行员的多次劝说下,申请人徐某慢慢解开了心结。徐某与崔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下午17时许,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人员耐心的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也立即将自己的存款和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22万元钱取出带到法院,当场履行了执行和解的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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