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蒙城县法院:以刑促执化解信访积案

时间:2020-02-26 07:56:03 稿源: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日前,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妥善化解了一起涉排除妨害的信访案件。

  原告邵某甲与被告邵某乙、邵某丙、邵某丁是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原告想在其宅基地建造新房,被告一家以原告占了他家宅基地为由,反对原告建房,双方发生多次争执。镇、村干部为此多次进行调解均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被告邵某乙、邵某丙、邵某丁立即排除妨害,不得妨碍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三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由于相邻关系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进行矛盾化解,三名被执行人依然拒不配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期间,法院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时依法提起刑事自诉。2019年11月19日,自诉人邵某甲以被告人邵某乙、邵某丙、邵某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蒙城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随即立案受理,并作出逮捕被告人的决定。

  2020年1月24日农历除夕,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邵某丁逮捕归案,执行干警于1月25日、1月30日两次提审邵某丁。在刑事司法手段的震慑下,被告人主动请求调解,在镇、村干部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三被告人不再妨碍邵某甲行使宅基地使用权,邵某甲撤回自诉,这件历经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蒙城法院积极发挥“拒执罪”执行利剑作用,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刑事自诉追究被执行人涉嫌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朱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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