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微信助力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

时间:2020-02-26 08:46:53 稿源:旌德县人民法院

  “喂,法官您好,疫情期间,我身在外地没办法去法院执行,我也没有申请人的账户,没法打款怎么办?”2020年2月25日汪某来电咨询旌德法院执行庭。

  接到咨询,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执行系统就汪某的案件进行了查询。2019年11月25日,汪某、金某与黄山市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建设工程款365473.27元如何归还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金某、汪某当场支付了20万元执行款,剩余165473.27元双方约定由汪某于2020年2月底前支付5000元,其余160473.27元由金某于2020年6月底前支付。

  在查明案情后,执行法官便与汪某取得微信联系,并通过微信接收了汪某5000元还款,随后将该款转账给了申请人黄山市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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