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区:巧用“限高令” 线上忙履行

时间:2020-03-05 09:00:18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法官,我现在就把钱还了,能不能把限制消费令给我解除了,我买不了高铁票了。”3月4日,被执行人凌某某慌忙线上履行还款义务,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为其解除限制消费令。

  2019年12月9日,谢某申请执行与凌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凌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冻结了凌某某名下的三个银行账户。同时多次电话联系凌某某,劝导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之后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

  同年12月20日,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凌某某在某单位有15000元保证金的财产线索后,即刻前往该单位进行确认并成功冻结15000元保证金。临近春节,考虑到被执行人在外地可能要回家过年,为倒逼凌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法官,我其中一个被冻结的账户里,现在有6027元了,我再汇3000元到法院账户,请把我的限制消费令解除吧。”2020年3月3日,凌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剩余案款,在确认凌某某发来的案款转账单无误后,执行法官迅速将其限制消费令解除。至此,凌某某24027元欠款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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