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蒙城县法院:执结拖欠八年抚养费

时间:2020-03-12 08:11:17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这两万多块钱!”3月10日上午,申请人朱某清收到了26000元执行款,向执行干警道谢。朱某清抚养亲戚孩子两年,对方家人同意支付40000元抚养费,但迟迟未付清。

  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2010年农历5月,朱某清领养了亲戚朱某燕出生一天的孩子,在孩子两岁多时,朱某燕把孩子抱回了家。后经双方协商,朱某燕愿意付给朱某清领养期间抚养费40000元,先行支付了2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年底付清剩余20000元,若有违约双倍付款。

  2018年,朱某清因该抚养费和朱某燕的另外一笔3000元欠款到蒙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经中间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但调解后被告仍然未偿还欠款。2019年原告再次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朱某燕不服一审判决,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二审改判朱某燕向朱某清支付抚养费20000元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的30%违约金,偿还朱某清欠款3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虽是亲戚,但因抚养费纠纷双方积怨已深,在欠款的利息上不能达成一致。于是,执行干警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朱某燕将执行款共计26000元打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朱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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