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0-03-13 08:34:40 稿源: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

  3月11日上午,两名被执行人来到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大厅,主动将63000元执行款交付给申请人,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成功执结。

  2019年10月17日,原告潘某某与被告邓某某、腾某、周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至郎溪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劳务工程款63000元。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3月2日,原告潘某某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

  由于疫情期间外出受限,该院积极采取线上执行手段,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进行网络查控之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数张银行卡,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由于银行卡被冻结,被执行人生活消费受到影响,便主动联系申请人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希望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经执行人员从中沟通协商,双方在做好防护措施前提下,于3月11日上午共同至该院诉讼服务大厅交付钱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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