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博望:柔性执行快结案 春耕春种不误时

时间:2020-03-19 08:30:13 稿源: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春耕生产在即,正缺资金,有法院作保障,我春耕生产的劲更大啦,谢谢你们!”3月18日,刚办理好转账和执结手续,申请执行人周某连忙向法官道谢。

  申请人周某在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从事养鸡行业,被执行人吴某也开办养鸡场。2018年底,吴某从周某处购买12万余元的鸡,吴某支付货款2万元,余欠1059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因吴某一直未付清余款,给周某资金周转和农资经营造成困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周某一纸诉状将吴某诉至博望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争吵不休。吴某辩称周某出售给自己的几千只鸡系瘟鸡,不仅全部病死,还传染给养鸡场里的其他鸡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损失;周某控诉吴某是找理由赖账,缺乏事实证据予以证明。最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3月16日,李文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可能因疫情管控经营活动受制,申请人周某亟需资金,被执行人吴某偿还能力不足。果不其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仅几千元,杯水车薪。为了尽快解决矛盾恢复生产,李文打定主意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柔性执行尽力调解,让双方及时从诉累纠纷中脱身。3月17日,李文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吴某传唤至博望法院,吴某依然坚持周某应当赔偿其鸡瘟损失,因此拒不付款。调解过程中,身经百战的李文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周某与吴某的利益平衡点,采取适度执行措施。经过一整天的不懈努力,几番沟通,晚间九点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让步2万余元,被执行人分两次付清款项,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吴某出具悔过书以表歉意。3月18日,被执行人吴某支付15000元,余款第二期付清。

  法治是增加社会免疫力和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是法治良方里面不可缺少的药引子。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博望法院畅通应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重点围绕涉金融稳定、企业复工、民生重点的各类案件持续发力,加大执行力度。1月份以来,已执结各类案件157件,执行到位金额900余万元,有力推进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徐子珂)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