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区法院司法救助温情执法促执行

时间:2020-03-24 08:09:27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法官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陶某兵。我想过了,被执行人给三万五也行。因春节前夕你们法院为我申请了司法救助5000元,为我这个案子做的努力我很感动,谢谢您了法官!”挂下电话,执行法官露出了明悦的笑容。

  2017年4月,陶某兵在自家门口被患有精神病的同村居民陶某锦无故砍伤,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六级伤残。陶某兵私下讨要医药费无果,遂将陶某锦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陶某锦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陶某兵医药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148247元。

  2019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通过执行干警深入调查,被执行人陶某锦系精神病人,已被强制医疗。其监护人年过古稀,无劳动能力,生活也是捉襟见肘。陶某兵提出被执行人家中有低保、粮补等收入,经执行干警调查后发现账户内几无存款,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耐心从中调解,希望找到一个合理的可执行方案,但双方心中均有怨气,互不相让。

  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状况,也不适合采取拘留措施,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陶某兵同意该案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因陶某兵被陶某锦无故砍伤造成六级伤残,导致长期无劳动收入,生活也逐渐窘迫。于是主动打电话与执行法官沟通,愿意将申请标的额降到4万元,希望法院恢复执行终本案件。

  法院将案件恢复执行后,考虑到陶某锦家中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主动为其减免了执行费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到陶某锦及其亲属,并对其晓之以法理,动之以人情,最终将陶某锦的亲属打动,表示可以给付35000元。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亲属这一意愿传达给陶某兵时,他开始还有点犹豫,后来想到执行法官之前为自己做的种种努力,于是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陶某兵在当天收到钱款后即写下收条及结案申请书,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近年来,潘集法院严格把关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让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享受到司法救助的关怀,也促进了一批案件的顺利执结。潘集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并借助司法救助的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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