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0-03-26 08:21:00 稿源: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

  3月24日清晨,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在该院执行局长的带领下,分三个方向奔赴城关区域和各个乡镇,开展标的10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砰砰砰,许某在家吗?我们是郎溪法院执行局的,麻烦开下门”执行员张鹏说道。许某的父亲正在做早饭,穿着围裙开了门,执行人员向其父亲表明来意之后,打开了许某的房门,此时睡意模糊的许某还躺在床上一脸懵,还不知道发生何事,看见法院执行法官才恍然大悟,待其着装后立即被法警带至法院。

  2019年8月22日,郎溪法院依法调解了安徽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与许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许某按期履行约定,偿还信用卡本息共计8746.35元。后许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安徽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依法向郎溪法院申请执行,经过线上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许某名下银行卡并无财产,名下有抵押的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因为标的额较小的缘故,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让他来法院解决案件,但是被执行人并未理睬,该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车辆。3月24日,郎溪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人员直接奔赴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带至法院。经过与申请人一天的协商,被执行人从朋友处借到2500元交给法院,双方达成分期和解履行协议。

  法院工作关乎民众福祉,执行工作牵涉民众切身利益。该院全体执行人员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更好的履行国家赋予法院工作人员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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