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时间:2020-03-30 08:28:34 稿源:利辛县人民法院

  “有了这份证明书,以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贷款的事也能顺利办理了!”3月26日下午,被告刘某从利辛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李鹏武手中接过自动履行证明书,如释重负!该自动履行证明书,系利辛法院推动执源治理工作以来发出的第一份!

  刘某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闫某共同为张某担保,从王某处借款15万元。张某逾期未还,王某将三人起诉至利辛法院。后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被告刘某、闫某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李法官制作判决书后,并没有“一判了之”,多次向三名被告开展法治教育,引导主动履行义务。教育中,李法官指出如若不能及时履行法院裁定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发布失信、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后贷款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可以涉嫌犯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借款人张某无力还债,两名担保人认为自己并非借款实际使用人,更觉得法官夸大其词。

  本以为案件终将迎来强制执行,未曾想近日担保人刘某主动联系李法官。原来在办理贷款时,银行告知因其有案件在法院未履行不予批准。刘某这才傻了眼,猛然想到李法官的提醒和劝说,于是前来履行了全部义务。

  “放心吧,有了这份自动履行证明书,你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李法官耐心解释道,同时告知刘某可依法向张某追偿。

  2020年以来利辛法院强力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旨在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当前该院立审执协作推进,先后印制“执行联系监督卡”、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证明书》等成效初显,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的路上迈出有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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