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官柔性执行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时间:2020-04-01 15:46:06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3月27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行,执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是多年的老邻居。2019年4月2日11时许,原、被告两家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左眼打伤,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数千元,被告不仅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而且至今也没有进行过道歉。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给原告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经济损失也较大。因被告不愿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引发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李某损失1.11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愿意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刘某认为自己因殴打李某已经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因此,不愿意掏钱予以赔偿。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老邻居,如果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邻里和睦。3月27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电话里,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说法拉理,并以“远亲不如近邻”和“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箴言耐心开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支付给申请人赔偿金1万元,申请人李某自动放弃了余款和案件受理费。至此,该案执结。(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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