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法院执结两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时间:2020-04-02 11:17:20 稿源: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

  3月31日,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成功在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堵获,执结两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群体讨回了“血汗钱”。

  周某某系承包工程的“小包工头”,2016年,其雇佣了吴某某、余某某等人从事装修建筑等工作,2017年,相关工程竣工后,周某某未结清吴某某、余某某的工资。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周某某一直在浙江多地务工,二人无法讨还工资,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9年3月,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周某某立即偿还二人工资合计13680元,周某某未按期履行,二人随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对周某某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进行了查询,未发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本人也无法联系,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寻找无果。随后,由于疫情全面爆发,周某某并未返回本地,无法确定其在浙江的具体位置,案件执行陷入困难,但执行干警并不放弃,一方面与社区联系,关注周某某的返程信息,一方面叮嘱申请人,时刻留意被执行人的动向,如果返乡第一时间报告。终于,1月31日周某某暂时回乡探亲被申请人知悉,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周某某当场将现金支付给二申请人,成功执行到位二人的工资款。

  目前,疫情防控仍不可松懈,但青阳法院执行干警一直防疫执行两手抓,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持久战。(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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