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签发首张执行调查令

时间:2020-04-03 08:18:32 稿源: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

  近日,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向安徽申正律师事务所的两名代理执行案件的律师发出调查令。这是该院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后,首次尝试在执行程序中发出的律师调查令。

  执行阶段,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的证据。该案中,歙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事由、取证范围及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了审查,并于当日签发了调查令。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有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歙县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主动吸收律师参与执行,将法院调查与律师调查有机结合,通过律师见证执行、参与调查、配合强制等方式,充分延伸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渠道和空间,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空间,消除当事人因信息不对称而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的误解,该举措目前有效提升了执行公开度和群众满意度。(姚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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