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执行有温度 主动履行还欠款

时间:2020-04-13 08:13:55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和企业诚信记录已经延伸到生活生产的各个领域,对失信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就像一双无形的手,无处不在地约束失信群体,也对企图侥幸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近日,雨山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析理做工作,被执行人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原来,2017年7月,被告陆某与原告马鞍山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陆某向原告借款6010元。原告依约向陆某发放贷款,到期后其只归还了部分借款,仍有5000余元迟迟没有按约归还。经法院判决后,陆某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归还拖欠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可判决生效后,陆某亦未按期主动履行清偿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做工作,结合当下执行攻势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利害关系,如果不及时履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仅影响个人形象,更会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不便和损失,在生活中将寸步难行。执行人表示其实自己也不想背着“老赖”的包袱过日子,法院的判决书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心头。欠银行借钱是事实,肯定是要还。现在履行了判决,感到一身轻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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