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排除妨害纠纷 强制执行护春耕

时间:2020-04-13 08:27:16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正值春耕时节,为最大限度保障春耕时节涉诉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不误农时。4月1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因被执行人私自垫高自家水塘导致水塘水位上升将申请人的承包土地淹没,影响申请人农田正常耕种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

  定远县严桥乡苗某承包的农田与同村村民刘某承包养殖的水塘相邻,刘某为了在承包的水塘养殖,在未通知苗某的情况下,刘某私自将与苗某农田相邻的排水沟渠垫土后用于养殖,导致水库水位上升将苗某的承包土地淹没,从而影响了苗某家农田的正常耕种,就土地淹没问题,双方协商未果,苗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苗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做被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工作,刘某保证十日内履行,但约定到期后刘某又以人在外地为借口拖延履行。4月10日清晨,该院组织16名执行干警到现场开展强制执行,经过8个小时的辛苦努力,终于将堤坝拆除,恢复原状。保证申请人的农田不再受淹,让农户安心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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