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拒不支付赡养费 法官为老人办领款

时间:2020-04-14 08:07:25 稿源: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4月10日下午,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周阳来到弋江区某养老院,将6000元赡养费交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手中。

  吴某某因患病致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现居住在弋江区某养老中心,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待遇。吴某某与妻子早已离异,吴某系吴某某独生子。因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2019年11月,吴某某将其子告上法院,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年老父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吴某某现因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除享受政府低保外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吴某作为其父唯一的赡养义务人,有义务给付赡养费。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吴某实际情况,判决吴某每月支付其父赡养费1200元。

  该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给付赡养费,吴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扣划。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吴某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在款项到账后第一时间就来到养老中心将6000元送到老人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王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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