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四举措”提升案件执行质效

时间:2020-04-17 08:18:23 稿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统查、繁简分流、二次执行、规范接待四项措施,努力提升案件执行质效,从2020年1月1日至4月16日,共办结执行案件700多件,结案率达到49%,执行到位金额6000多万元。

  财产统查,集约高效

  法院安排人员集中送达法律文书、统一开展财产调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现场调查由外勤组集中调查,外地财产不便冻结、查封时,及时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控制,实现人、财、物集约高效利用。

  繁简分流,分类施策

  针对财产统查结果对案件进行分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移交终本组处理,小标的额案件移交快执团队办理,涉及财产需评估、拍卖类案件由处置团队受理。快执团队注重法律强制措施的使用,力求在短时间内执行完毕。处置团队充分调查财产现状,符合评估、拍卖条件的及时启动相关程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尽快实现财产变现,保障当事人权益。

  二次执行,力促到位

  对移交终本组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官严把结案关口,仔细核实财产线索,开展二次执行,发现新的线索加大执行力度,力促执行到位,确无财产线索的,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共有60多件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通过二次执行全部到位。

  规范接待,化解矛盾

  设立执行法官集中接待日,当事人可以前来法院向法官反映问题,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法官的电话号码在执行服务中心统一公示,并设置便民电话机,方便当事人联系承办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由执行服务中心统一接待,答疑解惑,提升服务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俞仲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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