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害怕房产被拍卖 和解履行把款还

时间:2020-04-27 08:16:3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被执行人康某因担心名下房产被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急忙来到该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请求执行法官暂不拍卖自己的房屋。执行法官叫来申请人闫某,经过耐心的协商与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除去法官已司法扣划的4万元,康某再转账支付11万元,闫某收款后表示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并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申请人闫某与被执行人康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年2月,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官组织调解,康某自愿于2017年03月15日之前赔偿闫某损失30000元,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赔偿闫某150000元,履行完毕当事人再无纠纷,逾期履行康某额外支付闫某20000元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康某未主动履行,闫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康某,劝说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康某对法官的劝说视若无睹。执行法官经过线下和线上查控仅发现其名下有4万元的存款可供执行,在强制扣划银行存款后,因暂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找人找物工作一时停滞不前。

  苦心人天不负,执行法官经过不懈的努力,查询到康某拥有一套还原房产,便依法进行了查封,康某得知后,这才主动现身,筹齐款项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使得该案得以顺利执结。(袁训旺)

编辑:王寅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