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腾退房屋 颍泉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时间:2018-09-29 14:53:04 稿源: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为确保如期实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9月28日,颍泉区法院再出重拳,出动执行干警30余名,警车6辆,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强制腾退了位于颍泉区青年路上的一处房屋,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颍泉区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柳某某、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邵某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某、邵某某不服原审判决,要求申请再审。后经再审,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执行人张某某、邵某某仍不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又向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不支持张某某、邵某某的监督申请。鉴于被执行人在多次通知腾房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果断决定予以强制腾退,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据悉,此次强制腾退房屋执行,是颍泉区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之重点突破行动的主要举措,下一步,颍泉区人民法院将全力攻克难点,举全院之力向执行难发起总攻,坚决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徐河东 王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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