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法院为184名受害人发放追缴退赔涉案款145.5万元

时间:2018-10-16 14:36:19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5日上午,铜官区法院为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的184名受害人发放退赔案款145.5万元,有效化解了一起涉稳涉众信访隐患。

  案件回顾:彭某等以高利为饵不断吸储数百万元

  宜昌市海峰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经营酒店管理等业务的企业,2015年3月,该公司在铜陵市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宜昌市海峰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被告人彭某任实际负责人。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间,彭某以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由,按照年利率18%、22%等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许某等184人吸收资金存款数百万元。案发后,经铜官区法院一审,铜陵中院二审认定彭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责令彭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执行过程:部门联动齐办案,扣划退赔案款火速发放

  为使受害人能尽早挽回损失,铜官区法院即刻将刑事判决书中责令退赔部分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经了解,公安部门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依法追缴案款145.5万元,执行法官遂立即将该笔案款扣划至法院。经查阅案卷,执行法官发现184名受害人受骗金额不一,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且大多是铜陵本地的离退休老人,被骗取的也是退休养老钱,此次被骗给老人们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案款扣划到账后执行法官从小处着手开展退赔工作,一是针对登记过联系方式的被害人,法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退赔事宜,并耐心解释他们提出的问题直至消除疑虑;二是针对具体受害人不同的退赔金额,编制发放清单,并考虑所在地的远近,尽可能给予方便,对于不能前往办理手续的将通过EMS法院专递等方式将退赔材料邮寄。最终给将执行到账的145.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统一支付给受害人。(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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