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法院多措并举促案件执结

时间:2018-10-24 09:22:09 稿源: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保全房产、扣留货款、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等方式促进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10月18日,被执行人以现金的方式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35万元执行款交与申请执行人张某。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经亲戚介绍相识。2015年12月11日,王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60万元,李某与张某共同出资6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王某,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期限1(壹)个月。借款人:王某(淮南市某公司章)2015年12月11日。2017年7月21日李某向被执行人淮南市某公司说明该笔60万元借款系其与张某共同出资,该公司遂向张某出具了一份35万元的《收据》。后因王某、淮南市某公司未付息亦未偿还本金,张某起诉到田家庵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淮南市某公司一次性偿还张某借款本金35万元,逾期利息自2017年11月12日起以35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田家庵区法院将被执行人王某、淮南市某公司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保全了王某名下的房产,扣留了淮南市某公司在某项目的供货款。但是,由于两被执行人在该院涉有多起执行案件,就算拍卖保全房产,也并不能全部偿还每个当事人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况且评估拍卖房产也需要一段时间,通过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最终,张某愿意只要35万元本金,对本金产生的几万元利息予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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