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老板乘高铁被拒 乖乖缴纳执行款5万元

时间:2018-11-08 08:39:00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法官,我马上就到法院把5000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账户,我现在出差无法乘坐高铁了,能给我们撤销限制消费措施吗?”

  早在2016年6月,定远县某公司老板吴某因信用卡急需还款,向朋友彭某借款50000元,双方约定一月后还款,借款到期,后经彭某多次催取未果,2016年9月,彭某将吴某诉至定远县人民法院。案经该院经依法判决吴某归还彭某借款。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吴某,吴某家人始终以吴某外出谈生意为由躲避执行,鉴于于吴某躲避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决定把吴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在该县公交车站及电视台曝光其信息。同时限制其高消费,未履行义务之前不得乘坐高铁、飞机,不得住星级酒店。

  由于吴某是定远县某公司老板,经常跑业务需要乘坐高铁,11月2日,吴某准备去杭州参加订货会,在购买高铁票被拒,于是吴某只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缴纳全部的执行款。结案后,法院将吴某从“黑名单”拉出,对其解除高消费的限制。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周浩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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