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干警下班十字路口偶遇被执行人

时间:2018-11-09 10:13:00 稿源:来安法院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路口”处。11月7日中午,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邹成浩下班途经十字路口,偶遇寻找一年多都没有下落的被执行人赵某正驾驶一辆银色轿车。“当时在车上,看的不是特别清楚,我把车牌号等信息发给同事确认,同事很快反馈,这车就是被执行人赵某的”邹成浩如是说。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蹲点监视,并叫人来增援。几分钟后,增援的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当赵某吃完午饭准备开车离开时,被执行干警一把擒住并移送拘留所,对他进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将涉嫌触犯刑法的宣传教育。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6年1月13日,赵某因偿还银行贷款和经营使用需要资金,向陈某借款2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6年1月23日还款,赵某在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款,陈某向来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赵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230000元,于2017年10月20日前支付。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但赵某既不申报个人财产,也没有在期限内履行义务。来安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但赵某依旧不接受执行法官的传唤,想方设法躲避执行。因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个人财产状况,来安县法院依法对其做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决定做出后,执行人员多次到赵某家中,均未发现赵某的踪迹。(韩兰 邹成浩)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