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执行干警巧用微信转账促执行

时间:2018-11-21 09:02:45 稿源:来安法院

  “叮---”微信提示声响,执行干警打开一看是一张微信转账对账单,正是被执行人韩某在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送拘留所途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已经拖欠了四年的货款转给了申请人孙某。“微执行”也悄然成为执行新方式,微信等社交金融软件可以成为执行新平台。

  孙某在来安经营彩钢瓦、钢材。2012年8月,韩某从孙某处赊购彩钢瓦、钢料合计货款11500元,韩某于2013年10月10日支付35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余款8000元韩某一直拖欠不付,原告孙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确认被告韩某欠原告孙某货款8000元,于2014年8月30日前支付2000元,2015年2月15日前支付6000元。但韩某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支付货款,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韩某为躲避债务拒绝申报财产,来安法院执行局干警也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但韩某东躲西藏,无法寻找到其行踪,案件也一直也无法办结。直至2018年11月19日,执行干警找到韩某并送拘留所,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随着时代变迁,执行干警适应新情况、采用新方式处理案件,利用新媒体办案件已成为常态。此次通过微信进行办案,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体现了司法便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韩兰 邹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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