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联动助力20天执结涉少数民族迁出案

时间:2018-11-26 11:01:29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11月22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少数民族强制迁出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20余天。

  “搬,我马上就搬,法官,人和车我都找好了”。执行人李某某在市区回民村一迁出现场前对执行法官作出承诺,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申请执行人马某某表示不愿将房屋及院落继续出租给李某某,要求李某某迁出并支付超期使用费用,李某某却想要继续租赁,拒不搬出。后马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谯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某应当将所租赁的房屋及院落交还于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后李某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履行义务。

  2018年10月29日,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将其承租的房屋及院落交还于申请人并给付搬出之前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并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愿意迁出其占用的房屋。

  11月22日上午9时许,13名执行人员及法警、公证处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法院鉴定室法官及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到达需迁出的院落,此外,因为该案系涉及到少数民族迁出的案件,民宗局工作人员也到达现场。被执行人李某某在租赁的房屋及院落中从事汽车美容行业,在院内有搭建的铁棚、各种维修汽车的设施及汽车配件,一片混乱。为了维护迁出现场秩序和提高迁出效率,由法警拉出警戒线维持秩序,公证处人员先行录像及询问被执行人,评估机构同时进行采集材料,再由案件审理法官及执行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关于物品的所有权归属是否有争议抑,再对无争议的财产进行迁出。

  从清点物品到搬运再到双方当事人核对其余物品,整个迁出活动持续到下午5点10分左右,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至此,在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下,本案圆满执结。(李珊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