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贴心执行 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18-11-27 08:59:05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蒙城法院慎用执行手段,多次上门劝解被执行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日前,蒙城法院执结一起申请人为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该企业执行到72万余元货款。

  2016年,蒙城法院对原告蒙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依法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愿意偿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

  但在调解书规定时间内,被告未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虽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将会影响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蒙城法院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执行干警多次赶往被执行企业所在地悉心调解,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愿意偿还货款,案件终于执结。(朱佳佳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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