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异地"智慧执行"为民营企业追回30余万元

时间:2018-12-11 09:26:18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法院执行太高效了,为我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真心为你们点赞。”12月1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申请执行人定远县某架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在办完领款手续后,满脸笑容为执行干警点赞!

  2016年2月,申请人定远县某房产开发公司与定远县某脚手架租赁公司老板朱某签订了《租赁站租借合同》,约定赵某租用朱某的脚手架使用,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后朱某将脚手架依约租赁给赵某用于建设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施工,但赵某却一直未给付租金,经朱某多次催要赵某始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朱某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向朱某支付30余万元租赁费,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查询后发现赵某和其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赵某一直躲避在外地,查找不到其本人,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其他执行线索,此案一直没有进展。2018年12月7日,经知情人举报,赵某在武汉做草坪生意,执行法官带领三名干警立即驱车赶往武汉,到达武汉后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慌称其公司绿化需要草坪约赵某出来相商,次日下午13时许,在执行干警等待三个小时后,被执行人赵某出现在相约地点时,四名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擒住带上警车并将赵某所驾驶的轿车查封扣押,随后带回该院,但是被执行人赵某一直说自己没有钱,拒绝还钱。鉴于赵某一直不配合执行的态度,该院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将被关押的第二天赵某终于低下了傲娇的头,主动承认错误,通知其亲属将30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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