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法院:千里执行不手软 司法拘留护正义

时间:2018-12-13 09:42:03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7日下午17时许,石台法院将恶意逃避义务的被执行人雷某从长沙控制,拘传至石台法院后,由于其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4年,雷某因工程建设需要,在某加工部多次赊购不锈钢制品。2015年初,经双方结算,雷某应付赊购货款75000元,雷某向该加工部出具欠条一张。该加工部多次讨要无果后,将雷某诉之法院。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该加工部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雷某仍拒绝履行,该加工部遂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雷某夫妇除在农村老家有一幢自建房(无产权证)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雷某夫妇长年在外,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一时无法推进。

  12月初,执行干警接到线索,雷某目前在长沙一家专车公司从事出租车业务,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长沙。通过多方走访以及当地公安等多部门协助查询, 12月6日傍晚,执行干警找到正在某修理厂准备载客的雷某。雷某见到突然打开其车门的执行干警,大惊失色,试图驾驶车辆逃跑。执行干警沉着冷静,耐心向雷某释法明理以稳定其紧张情绪,最终说服雷某下车配合该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连夜将雷某拘传回石台,并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已至岁末年关,为了巩固决胜执行难攻坚战果,确保年底结案进度和案件质量,让当事人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石台法院将继续保持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稳步推进,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坚决打击,对“老赖”绝不手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俞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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