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法院新年“开工”抓获两“老赖”

时间:2019-02-14 15:41:02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像你们这样的‘老赖’,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冯巩在2019年北京春晚小品中呐喊道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在过去的2018年,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这句话付出了不懈的努力。正月初七,春节假期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新年的余韵未消,执行干警已全员在岗,“开工大吉”,成功抓获了两名“老赖”,开启了新一年智斗“老赖”的征程。

  2014年,张某某因拖欠他人工程款15万元而被诉至青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某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并未及时履行。申请人于2014年11月申请执行,但此时张某某却音信全无,法院经多方查找均无所获。后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其名下银行卡,但均未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青阳法院与公安机关形成联动机制,遂将其移送公安查找下落。大年初七,还沉浸在欢快的年味中的张某某,被眼前突如其来的特警搞得有些不知所措。

  被带至青阳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明法律,并依法调取其微信账单,发现由大额资金往来,系其绑定亲属银行卡操作,但面对法院执行,张某某却表示“没钱”。面对张某某的“老赖”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对其下达司法拘留决定书,并告知其若不履行,将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慑于法律的威力,在被送往池州市拘留所的途中,张某某终于通过家人筹集了部分欠款,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并与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案件顺利化解。

  郑某某于2015年因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被诉至青阳法院,法院判决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354770.25元。但郑某某并未如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4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当即赶往怀宁县就案件详细情况展开调查,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郑某某的住处,但其妻子表示郑某某长年在外务工,并不在家居住。执行干警无法准确查找其下落。

  2018年12月,执行干警通过银行查控系统发现郑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往来,并购买9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2019年1月,青阳法院依法将郑某某移送公安立案侦查。2月3日,郑某某慑于压力,偿还了14万元欠款,并制订还款计划,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虽然已经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其之前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2月9日,大年初五,郑某某主动到老家怀宁县公安机关归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2月12日,大年初八,郑某某从怀宁县看守所被提至青阳县公安局,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青阳法院执行干警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而奋斗,将这场“执行风暴”席卷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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