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绩溪一企业"老总"被拘留

时间:2019-02-20 09:09:47 稿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2月15日,被执行人绩溪县某箱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因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款,被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2015年12月中旬,绩溪县某箱包有限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部分工人起诉至绩溪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箱包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前支付拖欠工人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的工资共计17万余元。可过了履行日期,箱包公司却分文未付,工人们一气之下,当即向绩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子后,绩溪法院执行法官马上约谈该箱包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要求他尽快筹款支付工人工资,江某表示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无法一次性支付完毕。执行法官通过财产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产品销售不景气,效益确实不好,其他资产一时也难以处置。工人们索要劳动报酬当然天经地义,公司欠发工人工资也是迫不得已。面对这两难境地,执行法官一面向企业主释明法律,要求他想办法解决工人工资,一边安抚工人情绪,为江某筹款争取一些时间。经过几轮协商,江某得到工人同情,工人同意江某延期支付工资,双方重新确定了付款时间后签定了和解协议。

  谁知到了该付工资的日子,江某故伎重演,仍未按时兑现自己的诺言。执行法官多次打通江某电话,江某却将电话挂断,以避而不见的方式逃避执行,并玩起了“失踪”。在此期间,工人们多次结伴来到法院,询问执行进度,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严惩江某这个“老赖”。

  2019年2月15日,绩溪法院执行干警借助春节有利时机,赶往江某浙江省嘉善县老家,一举将被执行人江某拘传回绩溪法院。20余名工人满怀期望的闻讯而来,以为这次终于能拿到工钱了,谁知江某还是撂出那句话:“我没钱。”工人们失望之致,情绪相当激动,强烈要求法院一定要对江某采取惩戒措施。执行法官再一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希望江某转变态度主动履行,江某始终没有答应,法官严肃的告知江某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江某看着往日员工愤懑的样子,终于软了下来,请求工人们再宽限他几个月,他会慢慢还,并告知工人们如果他拘留进去的话工资就更没着落了。吃过亏的工人们不敢再相信江某,要求江某当天就付钱,不付的话,就算自己一分钱拿不到也要求法院将其拘留。执行法官在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后,被执行人江某却仍然不肯松口,表示当天没有一分钱拿出来支付给工人。

  “因被执行人绩溪县某箱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决定对江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当工人们听到执行法官宣布这个决定时,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大声叫好。法警带着被执行人江某前往警车那一刻,工人们紧紧簇拥着执行法官跟在了江某后面,她们笑着对执行法官说:“我们也送送老板,虽然没拿到钱,但我们非常感谢法院,感谢为我们辛苦奔波的法官们,让我们感受到了法院对“老赖”们的高压态势和努力维护我们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决心。”(胡卓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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