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共用巷道建房起纠纷 定远法院依法强拆显法威

时间:2019-02-28 09:51:23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2月27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定远县界牌镇某村强制拆除被执行人冯某在公用巷道搭建的房屋,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7年的相邻通行纠纷案件。

  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冯某系邻居。2012年8月,被执行人冯某占用公用巷道私自搭建家庭厨房,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朱某通风、通行等相邻权益。经多次协商冯某拒不拆除,双方矛盾激化,故朱某将冯某诉至法院。案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冯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拆除共用巷道搭建的房屋,恢复共用巷道的正常通行。该案判决生效后,冯某仍未拆除涉案厨房。无奈之下,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冯某均未主动履行义务。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迅速拟定强制执行实施预案,报院领导同意后,决定依法强制拆除。

  2月27日上午,定远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对被执行人冯某其家属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冯某及其家属则始终认为,共用巷子是属于自家的,要求他们将巷子内房屋拆除,没有道理。执行干警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以法理极力劝说,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置若罔闻,被执行人的家属更是仗着自己是七十岁的老人,拦在拆除的房屋门口不让拆,并大哭大闹、妄图阻止执行。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命令法警将被执行人的家属强制带离执行现场。

  经过一番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终于同意配合法院拆除违法建筑,随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家属们联手花费2个小时候,成功将被执行人冯某的违法建筑拆除,疏通了通道。至此,一起旷日持久的“骨头案”顺利执结。(丁岚 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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