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用足用活执行措施 终促案件达成和解

时间:2019-03-08 09:01:40 稿源:蒙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送来了“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锦旗感谢法官。

  原告邓某、陈某诉被告安徽某置业公司、徐某、王某、桂某民间借贷纠纷于2017年4月2日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邓某、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3日立案执行,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线下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期间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莲花牌轿车,但因财产价值不足,该案一时无法执结,2018年6月26日采取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结该案。

       “终本”后,执行并未结束,2018年9月18日,蒙城法院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12月21日,申请人向执行局提出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的申请,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偿还申请人欠款。

  2019年2月22日,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自愿分四期偿还欠款,双方“握手言和”。(朱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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