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春雷行动正当时 强制腾退显决心

时间:2019-03-20 09:44:46 稿源: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为继续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前期成果,响应上级法院开展“春雷行动”的号召, 3 月11日起,屯溪区法院通过以点带面方式强势推进“春雷行动”,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持续震慑。

  3月13日下午,两辆法院警车的驶入打破了小区午后的平静。一名中年男子戴着手铐被法警从警车上带下来,围观的小区居民纷纷议论,“发生了什么事?”“法院在强制执行……”“这是动真格的了!”

  原来,这名被拘的男子是被执行人雷某。2016年11月,雷某与叶某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将其名下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以4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叶某,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房价上涨,双方发生争议,诉至屯溪区法院。案经该院一审,判决双方所签合同有效,雷某应协助叶某将所出售的房屋过户至叶某名下并办理交房手续。雷某不服提起上诉,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雷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叶某向屯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该院执行干警及时向雷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雷某及其妻子胡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叶某依据生效判决,在法院的协助下,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而雷某及其妻子胡某则仍霸占在该房屋内,拒不向叶某交房。

  考虑到雷某家庭经济较差的实际,执行人员未贸然采取强制手段,而是在不厌其烦做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思想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做申请执行人一方的思想安抚工作,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多轮协商,于2019年2月初达成执行和解,由叶某支付给雷某10000元过渡费,雷某在一个月内搬空该房内所有物品,将该房交付给叶某。然而期满后,雷某及妻子胡某仍拒绝执行,胡某甚至辱骂、威胁法官,妨碍执行。为此,屯溪区法院先后决定对雷某、胡某各司法拘留十五日。最终,雷某在拘留所管教民警教育下幡然悔悟,答应全力配合法院执行,腾空房屋,为对方办理交房手续。该院遂抓住此一有力战机,组织精干力量,在当地社区人员的见证下,将雷某提押至现场,在雷某的指示下,打开房门,将房内物品全部清理搬出交给雷某,最后雷某与叶某当面办理完成交房手续,该案成功执结。

  该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春雷活动”,综合采取各种强制执行举措,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作用,依法惩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社会传达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程小玲 张中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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