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租房到期拒搬迁 强制腾退显决心

时间:2019-03-27 08:46:00 稿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3月26日,绩溪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再出重拳,上午8时,该院10余名执行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先海的带领下,依法强制腾退了位于绩溪县城的一处出租店面,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店面房屋产权人系绩溪县总工会,2017年1月,其与余某签订《门面房(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1年,租期届满,余某应及时返还门面房。案涉门面房租赁期限届满后,余某拒绝返还,仍然继续经营,绩溪总工会要求余某腾退房屋未果,遂向绩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余某腾空并返还绩溪县总工会该门面房,但判决生效后,余某一直占据该店面房,拒绝搬出,绩溪县总工会遂向绩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余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余某始终不予腾退。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利益,绩溪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退措施。

  到达执行现场后,辛先海首先着重强调了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和执行程序,努力做到执行程序公开、合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并要求所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干警强制开启门锁进入房内,对房内原貌进行全方位拍摄录像,执法记录设备全程记录执行活动,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将房内游戏机等物品一一搬离,历经五小时的努力,房内物品清腾完毕,案涉房屋顺利交付给房屋产权人。整个执行行动安排周密、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执行现场井然有序,强制腾退案涉门面房任务圆满完成。

  强制腾退行动是震慑“老赖”的一种必要举措,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再次充分体现了绩溪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绩溪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打击“老赖”的执行力度,依法果断采取各种措施,以高压姿态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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