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县法院:耐心调解促腾空

时间:2019-03-27 09:14:07 稿源:繁昌县人民法院

  3月25日上午,繁昌县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春季统一行动之腾退房屋行动,10人执行小组来到阳光花园小区,对一处房产开展集中腾退。

  2011年,王某某与陈某某夫妇因消费需要资金,向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3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2日,以登记在王某某名下的位于繁昌县繁阳镇阳光花园一套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

  原告如期向两被告发放贷款,而被告未能按约归还本息,截至2014年7月16日,被告仍欠原告借款本金29万余元、利息近7000元。为此,徽行繁昌支行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还款。

  原告获得胜诉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被告并没有立即搬离房屋。为了使买主可以顺利入住房屋,法院开展集中腾退行动。

  在司法局人员现场见证下,执行干警清点登记、搬运工人搬运、警务人员维持现场安全秩序。执法记录仪拍摄执行全程,执行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然而,被执行人七旬的母亲仍然留守在房屋内,出言谩骂,试图阻止此次腾退行动。为了能够顺利腾退,承办法官和被执行人的母亲耐心交谈起来,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开了她的心结,并扶她走出了房屋,安排专人将其送往安置房屋。

  中午时分,房屋顺利腾空,此案圆满执结。(方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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