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涉金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再掀"风暴"

时间:2019-03-27 14:28:14 稿源:广德县人民法院

  人勤春来早,执行正当时。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树立司法权威,3月26日,广德法院根据“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部署,有序开展涉金融案件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金融利剑再出鞘,专项执行显成效

  为切实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该院与申请人广德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有效对接和沟通,全面摸排线索,整合信息资源,奔赴县域多地,共拘传8人,执结案件4件,银行冻结划扣5.4万元,执行到位金额累计23.4万元。

  2012年,李某某、苏某某因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被广德县农商行诉诸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申请人于2015年9月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支付标的63720.5元。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和苏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予以终结。现如今,申请人广德县农商行发现李某某和苏某某具备了还款能力,故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遂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正告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被执行人因惧怕失信惩戒,随即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此项涉金融执行案件即告执结。

  紧接着执行干警一行14人前往新杭镇,敲响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家门,将其拘传至广德县农商行流洞支行。张某某在2009年向广德县农商行借贷后,还款期届满其一直不履行3.5万元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但其一直辩称家境拮据无法还款以此来逃避执行。此次该院执行干警同被执行人进行深入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了解到张某某的儿子正在念大四且即将攻读研究生,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孩子很优秀,父母更要以身作则,做出榜样,不能因为失信给孩子造成影响。张某某因此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外逃“老赖”现真身,多措并举促还款

  “原来加入黑名单会有这么多限制啊,我们马上就还款,千万不要把我儿子加入黑名单!”被执行人文某某的父母后悔地说道,并一次性交齐了拖欠了7年之久的欠款。

  此案为一起涉民生案件。2010年7月,文某某驾驶轿车与杨某某、郑某某所乘坐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事故,造成杨某某、郑某某受伤,该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认定,文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某、郑某某二人将文某某诉诸法院,经法院判决文某某扣除先行垫付的金额后,尚需分别赔偿杨某某、郑某某43545.2元及28665.8元。

  判决生效后,文某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并常年出逃在外,案件进入终本。2019年时近年关,文某某返回广德,现了“真身”,经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于清晨前往柏垫镇,对文某某进行拘传,并晓明利害,要求其配合履行,但其态度强硬,仍不愿履行给付义务,该院即对其处以30天的司法拘留。拘留期限届满,文某某冥顽不灵,依旧不愿履行。此时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而是转变方式方法,一方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缓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敌对情绪,最终申请人杨某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项、郑某某自愿放弃迟延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文某某的态度也有了好转;另一方面联系到文某某的父母,向他们释法明理,讲明失信惩戒带来的法律后果以及今后对工作生活的不良影响,文某某的父母听后十分后悔,主动来法院交齐了欠款,一起长达七年之久的“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行动吹响了广德法院涉民生案件和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集结号,通过这次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展开的有声势、有力度的执行行动,有效地震慑了“老赖”,提高了执行效率,彰显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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