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法院强制腾退被执行人房屋

时间:2019-04-08 09:35:25 稿源:岳西县人民法院

  4月4日上午,岳西县人民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岳西县南园滨河大道某门面房,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

  岳西法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崔某某、王某某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崔某某、王某某位于南园滨河大道某门面房进行评估并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人申请变卖,亦无人应买,后申请人同意将该房屋以物抵债,于是岳西法院将房屋按85万余元抵偿给申请人,并完成过户事宜。

  房屋过户后,被执行人依旧私自占有,执行法官在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房屋无果后,于2019年3月7日贴出腾房公告,崔某某、王某某却拒不腾退。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强制腾房。

  为保障此次强制腾房行动能够顺利进行,岳西法院召开会议,集中分析案情,依案讨论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

  在执行局局长芮泽青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岳西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过程公开、透明。整个行动有序进行,经过2个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将房屋腾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3月20日起,岳西法院进入“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第二阶段,开展强制腾退专项执行活动。此次行动是针对强制搬迁公告已经张贴,且多次谈话仍不搬离的,施行强制搬迁。行动以来,共计腾房4处,面积1931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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