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邻里琐事起冲突 执行法官巧化解

时间:2019-04-30 08:57:57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都是乡里乡亲的,冤家宜解不宜结!”4月29日,在定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领到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的家属说道。这是该院又一起以温情促和解,运用执行和解手段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使曾经一度情绪对抗激烈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一起牵扯约两年的邻里纠纷得到解决。但要说起它的起因,我们还得从2016年开始说起。家住定远县炉桥镇的王某骑电动三轮车因路窄掉进邻居王某某家的秧田里,王某某见自家秧苗被王某三轮车压倒双方发生的争吵,接着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导致王某受伤。随后,王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共计5854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近七旬的老人,两家又是多年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容易结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双方矛盾也会进一步激化。只有双方和解才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先是通过双方亲戚了解双方的详细情况,做足做好前期信息收集工作,便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还请来当地村干部一起来做王某、王某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劝说双方和睦相处,维持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经过执行法官通过多次上门和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摆事实,讲法律,最终双方互相让步并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自动履行了执行款,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孔万千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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