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连续拘留三“老赖” 持续发力促执行

时间:2019-05-09 08:54:26 稿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为捍卫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我院执行工作持续发力,5月5日至7日,三天内共拘留3名“老赖”。

  案件回放一

  2012年6月,被执行人蒋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人汪某借款6.5万元。申请人汪某多次催款,被执行人蒋某未归还借款。2016年汪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蒋某归还借款本息,蒋某仍未履行,汪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多次催促下,蒋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长期藏匿在外,躲避执行。5月5日,我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

  案件回放二

  2012年7月,被执行人汪某向霍山某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13年7月归还本息,但汪某到期仅偿还6万余元。其余款项经银行多次催要未果,汪某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汪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汪某仍拒不主动履行,申请人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汪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汪某也丝毫没有还款意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5月6日,我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

  案件回放三

  2017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醉驾肇事致人死亡,某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赔偿款11万元后,取得对张某的追偿权。经法院调解,张某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但张某未履行义务,保险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保险公司提供的张某名下的某生态农业公司,经查询已经被张某转移到其子名下,无法执行。张某以其子不同意为由,拒绝用公司担保债务。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拒绝履行义务,5月7日,我院依法将其拘留15日。(梁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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