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雨山区:拖欠货款不偿还 扣押车辆不手软

时间:2019-05-14 08:52:23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如果到这个月底我还没能还款,我将配合法院拍卖我的车辆。”5月10日傍晚,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被执行人付某某当着执行法官和申请人的面,在和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2018年6月至7月,付某某在朱某某经营的五金建材店购买水管配件及电工材料,并向朱某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11500元未予支付。为此,付某某向朱某某出具了欠条一份,约定了归还期限。此后,付某某未能偿还该笔欠款,朱某某诉至雨山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2019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付某某依旧未能履行还款责任。2019年3月,朱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案后,向被执行人付某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并依法查询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经查询发现付某某名下有小型汽车一辆,遂予以查封。付某某得知自己车辆被查封后,仍然“稳坐钓鱼台”,认为自己的生活并未有实质性改变,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5月10日下午,雨山法院执行干警前往付某某位于雨山区某小区的住处,顺利找到被查封车辆并成功将车辆扣押。这次付某某终于“慌了神”,他一直以为不还钱也不会有事,谁知法院竟然“动了真格”。

  调解室内,在执行法官的劝诫教育下,付某某已然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但仍旧主张自己时下无力偿还,并声称月底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希望申请人能够宽限时日,届时如若不偿还,将主动配合法院拍卖扣押车辆。最终,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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