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法占用土地 怀宁法院依法强制拆违

时间:2019-06-24 16:55:22 稿源:安庆中级人民法院

  6月20日,怀宁县人民法院二十余名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风的带领下来到怀宁县秀山乡独秀村和平组,对该村民组王某某等六户村民私自建造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执行中,县相关领导到场指挥,公安大力支持、乡镇密切配合、县检察院派员监督。

  案情: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经营香纸店

  执行现场位于独秀村和平组的一座山上,当地村民王某某等六人沿着山路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搭建了六处香纸店并从事经营活动。

  因该六户村民违法占用土地、违章搭建,被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王某某等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王某某等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国土资源局遂向怀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认为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六份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执行。

  乱象: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治理混乱

  从执行现场看,违规经营的香纸店极易形成火灾隐患,该地树林茂密、杂草众多,随处可见私拉乱建、垃圾成堆,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且该六户在经营香纸生意时,经常发生争吵、斗殴,每到初一、十五该处便成为当地一乱。

  协调:多次协调未果,要求限期履行

  怀宁法院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多次与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秀山乡政府等单位积极联系、沟通和协调,并多次到村民组找到该六人释法明理,但该六人一直未履行拆除义务。为彻底治理该地的乱象,保护当地的森林资源,切实维护法律权威,2019年6月14日,怀宁法院依法张贴公告,限定该六人在2019年6月20日前腾清建筑物内的物品,自行拆除建筑物,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分工明确、有效监督、顺利执行

  怀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执行行动,院长亲自研究部署,提前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沟通协调,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怀宁县融媒体中心派出记者对执行过程全程录像,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派出急救人员2名、急救车一辆,怀宁法院出动20名干警,防止执行现场出现意外事故。

  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当天,执行干警冒着细雨,奋战八个小时顺利执行完毕。在拆除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对能够回收利用的砖瓦及钢材等材料,均予以合理保护、仔细拆除。本次集中执行既实现了依法办案,同时又适用司法职能参与农村治乱、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体现了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谢士华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