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善意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31 08:16:18 稿源: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为我们双方所做的工作,我们一定尽快恢复生产,让企业早日产生效益,尽快偿还这些债务”。3月27日下午在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最后一位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芜湖市某粮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时,徐某面对陷入困境的企业即将走上复工复产之路,兴奋之情不由得溢于言表,对企业之后的生产经营充满了信心。

  今年春节之后,和县法院受理了盛某、孙某、王某、夏某申请执行芜湖市某粮油公司的四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标的合计近185万元。案件立案后,执行人员了解到,该四名申请人此前长期向芜湖市某粮油公司销售稻谷,2018年芜湖市某粮油公司因企业扩大产能、增加生产设施,加之部分生产原料因天气原因受损,使企业不能兑现到期的货款。2019年下半年,盛某、孙某、王某、夏某陆续到法院起诉芜湖市某粮油公司,并对芜湖市某粮油公司的公司账户、企业设备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更使得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

  该四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多数不居住和县境内,由于是防疫期间,一个多月以来执行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线上”调解,通过联系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说明当前疫情防控的现状以及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如果企业资产不能尽快“盘活”,包括申请人盛某、孙某、王某、夏某在内的债权人就更难拿到货款。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和解方案终于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四名申请人均与芜湖市某粮油公司就所欠的货款达成分批分期给付的协议,并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设备的查封,使被执行人芜湖市某粮油公司能顺利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和县法院执行工作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从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在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当事人权益上精准施策,及时有效化解涉企纠纷,帮助涉案企业减负担、渡难关,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彰显司法温度。(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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