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开展强制腾退执行行动

时间:2020-04-20 09:09:36 稿源:凤阳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7日上午,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退执行行动,执行局局长钱远标带领执行局22名执行干警赶赴县长安街某小区商业房产,对其进行强制腾退工作,腾退现场特邀4名公证处工作人员参与监督见证,当日,成功腾退房屋面积259.88平方米,标的额190万元。

  苏某与何某、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凤阳法院审理,判决何某、卢某在法定期限内共同偿还苏某借款本金455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卢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凤阳法院依法对何某、卢某所有的位于县长安街某小区商业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于2019年11月将房产变卖给买受人王某,凤阳法院依法裁定房产所有权归买受人王某所有。但何某、卢某未腾退房屋,且下落不明。

  4月17日,凤阳法院组织干警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腾退过程中,执行法官认真填写执行现场笔录,仔细清点登记物品清单,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并通过执行APP与指挥中心现场联线,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此次腾退行动只是凤阳法院执行工作日常中的一个缩影,在执行攻坚战中,凤阳法院加强执行信息化工作,并不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向着切实解决难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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